81.正义的检察官(1/ 2)
“撤诉?”
明光院盖茨看着自己面前的上司大友修一点了点头:“没错,在我身体不适的这段期间,本人带“病”调查找到了一些线索。
刈谷作为受害者樱小路雫的弟弟,当天也在东京。”
“那又怎么样?这个事情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吧。”
“他当时来东京的目的是相亲,具体时间是早上九点钟到12点钟,这三个小时,他在一家店里面和女方进行相亲。
而这个时间段,樱小路雫曾经在第一劝业银行取了一笔钱。
而当天晚上凌晨两点,同一张银行卡里面,又被从自动提款机里取出了50万日元。”
“那又怎么样?”
“你还没有懂吗?当天晚上取款的时间是,凌晨两点!
而那个时间段,樱小路雫已经被害了,怎么可能出去取钱?!所以取钱的人很大程度就有可能是凶手。
我特意去查了,当时那个银行的监控录像,幸好对方银行没有把半年前的录像记录清除。
虽然看不清楚对方的脸,但是可以确定,是一个男性,手上戴着一个手表。
但是按照体型来说,这个人绝对不可能是樱小路要一,所以那天晚上取钱的人,很有可能才是真正杀害樱小路雫的凶手。
而且对方的手表经过仔细调查之后发现是京都饮食协会发放的一个会员手表。
死者樱小路雫手上就有一个,而作为死者弟弟的刈谷同样拥有这款手表。
所以请马上撤诉,根据这个方面的线索进行调查!一定可以找出真正的凶手。”
听到这话,大友修一一就给出了一个看似合理的歪曲解释:“你怎么保证这张卡的拥有者就一定是凶手?说不定对方取完钱之后不小心被其他熟人偷了这张银行卡,窃取了资金。
从现在看来的话,不管怎么样樱小路要一就是真正的凶手,没有必要在其他方面进行调查,这样只不过是浪费检察厅的人力物力罢了。”
“不可能,我查了这张银行卡的明细,这张银行卡之后数次在自动取款机取款。
而在一个月之后,这张银行卡的取款记录出现在了成田分行的柜台,取款人是受害者樱小路雫的弟弟刈谷。
如果这张卡遗失了,为什么还会出现在对方弟弟的手上!我查到对方欠了很多的贷款,完全有理由,可能为了钱财杀人!
我申请在这方面进行调查!这个是很重要的线索!”
大友修一依旧淡定的说道:“难道不可能是作为姐姐的樱小路雫把银行卡交给了刈谷吗?
因为弟弟欠债,作为姐姐的樱小路雫帮助他还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吧?”
“樱小路雫在12点之前早就已经回家了,根据樱小路要一的证词所说,樱小路雫之后的一天都没有出门!
而刈谷在12点之前还在相亲的酒店里面,而根据对方证词,对方在当天共在没有遇见过自己的姐姐,也没有去过对方家中!
所以刈谷有很大的嫌疑!必须要进行调查!有这么多项证据,难道你还要坚持说樱小路要一就是凶手吗?
大友首席检察官,这不是一个检察官应该做的事情!”
大友修一看着有些咄咄逼人的明光院盖茨面色阴沉地说了一句:“明光院,做好你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这个案子已经不用你来管了。”
“我必须要管!我作为检察官,明明一个案子有那么多疑点!怎么可以不管?!”
“明光院盖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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