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穿越架空 > 秦吏 > 第12章 拜爵为公士

第12章 拜爵为公士(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却听喜说道:“士伍黑夫擒获秦国杀人盗贼潘,以及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9两。季婴擒获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2两。”

季婴一听发现不对,急忙询问:“上吏,不是每生擒一人,便可得14金么?”

“不然。”喜摇头道:“律令言,捕群盗一人,赏金14两,是没错。但潘等人数不足五人,不构成群盗罪,此事之前已说过。律令又规定,擒获本国杀人盗贼一人,赏7金。至于外国盗贼,不论死活,只赏2金……”

“原来是这样!”黑夫恍然大悟,看来秦律不但在惩罚上很精细,在赏赐上也锱铢必较啊,果然,赏钱不是那么好拿的,而且这意思不就是:外国人不值钱么。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得到的赏赐就无形中少了很多啊,黑夫不仅有些肉疼,这些盗贼好死不死,为何偏偏是四个人?

他不知道的是,群盗罪只算秦人,即便是10个楚人和4个秦人一起为盗,也构不成群盗罪……

这时候,喜又问:“汝等可还有疑虑?”

“我有!”

还不等黑夫、季婴应答,堂下便响起一声猛喝,原本已经认罪的虬髯盗贼潘从地上挣扎起来,扛着他的枷锁抗议道:“说好我值14金的,如今怎么减半了!”

这就让人哭笑不得了,黑夫有些无奈地看着潘,喜则见惯了这类犯人,一挥手,狱吏就将大呼小叫的潘押了下去,等待他的,是回乡示众、残酷处死。

一直被拖出去了很远,潘的声音还回荡在县狱里:“黑夫,你说好让我看看那些金子!说好的14金!我不服,不服!”

黑夫愕然,人之将死,最后惦记着的,竟然是这件事,真不知是该哀呢,还是叹呢……

可惜啊,直到死,潘都没能摸到金子!

喜的一声咳嗽,让黑夫回过神来。

“汝等的赏金,待我奏明县令、县丞后,今日便可领取,不过……”

喜看向黑夫,若有所思。

律令里说过,但凡审讯案件,必须先听完口供并加以记录,尽量让受讯者自动陈述,虽明知有谎言,也不要马上诘问,先将疑点记录下来。待到双方都没有话说,法官再按照疑点逐一诘问。

这么多年来,喜都是按照这“听言--诘问--解辞”的程序审案的。

但今日却不太一样,他虽然知道湖阳亭长、商贾潘的供词有很大问题,却没有点破,打算到最后再一股脑拆穿。谁料,黑夫居然用灵活的诘问,让那些人自己露出了破绽,也就不必他费事了……

倘若黑夫是个在学室中修习过法律的弟子,或从事审讯工作多年的官吏,喜还不感到惊奇,但黑夫只是一个识点字的士伍,家里也没有为官者,这就让人感到诧异了。

“此子是个可造之材啊,若他是官吏子弟出身,我都想让他入学室学律了。”

于是,喜便语重心长地说道:“黑夫,本官见你你武艺不俗,会写会读,诘问时也言辞得当,却仅仅是个士伍,可惜了。”

“多谢上吏谬赞!”黑夫听出了喜对他的欣赏,忙道:“小人也希望为国出力,只是苦于没有爵位。”

喜笑道:“爵位并不难得,眼下便是个机会。”

黑夫一愣:“是何机会?”

“你不知道?”喜奇怪地看着他,解释道:“生擒杀人盗贼一名,等同斩首一级!可赏金7两,或拜爵一级。”

“是这样?”黑夫看向季婴,那日是季婴告诉他,捕盗可得多少赏金的,却没提拜爵之事。

“我也是听乡中小吏提及,但只记住了赏金。”季婴挠了挠头,其实这也说得通,虽然秦国倡导官吏向民众科普法律,可再怎么科普,民间的小老百姓依然一知半解。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重生之时代霸主大唐之特种国师斗罗之骷髅也疯狂放开那只宝可梦三国之曹家逆子反穿越调查局鹰掠九天一拳轰爆诸天万界海贼之型王迦勒底万剑破
返回顶部